中航机载(60037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机载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财务顾问”)为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载”、“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航证券对中航机载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3,857,040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381号《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9.0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750,083.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249,915.58元。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液压作动系统产能提升建设项目、航空电力系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继续提供借款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609.0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与庆安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风雷航空军械有限责任公司、宜宾三江机械2027 6 30 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 年 月 日,与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与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贵州枫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滚动使用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五)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六)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七)贵州枫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八)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九)贵州风雷航空军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十)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本次继续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继续提供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继续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上述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全资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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