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669,4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6%。 纪轩荣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771,89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蔡树平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897,5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四)减持方式:纪轩荣先生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蔡树平先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 (五)减持期间:纪轩荣先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蔡树平先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即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纪轩荣先生、蔡树平先生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纪轩荣先生减持价格不低于除权除息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纪轩荣先生、蔡树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八)纪轩荣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蔡树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九)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纪轩荣先生、蔡树平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纪轩荣先生承诺: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纪轩荣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关于持股与减持意向 ①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③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纪轩荣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限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蔡树平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关于持股与减持意向 ①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③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轩荣先生、蔡树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注:上述承诺作出时,纪轩荣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目前,纪轩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21:14 星源卓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和比例: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1:14 德福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合伙企业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个人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为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首发前股份减持;持股平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为首发前限售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6 3,076,921 0.49% 心(有限合伙)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情况,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禁止减持的情形。 【21:14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04,99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比依集团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37,85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291,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145,9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21:09 冰轮环境: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1.持有本公司股份24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46%)的公司董事、总裁赵宝国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1%)。 2.持有本公司股份14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7%)的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舒建国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3.持有本公司股份159,1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的公司副总裁焦玉学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0%)。 4.持有本公司股份14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7%)的公司副总裁张会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5.持有本公司股份14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7%)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宝国先生、舒建国先生、 焦玉学先生、张会明先生、孙秀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 信通电子:大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1)大股东王丙友自身资金需求。 (2)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赎回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大股东系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系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9,933,37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5%。 其中,(1)大股东王丙友拟减持股份4,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4%;(2)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拟减持股份5,633,3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1%。 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拟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各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各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6、减持价格区间: (1)大股东王丙友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1)大股东王丙友的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参考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4)本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或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7)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8)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的承诺 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相关情形。 【19:34 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03,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陈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4,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国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08,2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 上述主体为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85,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5%。 王建斌先生、陈昕先生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林国成先生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建斌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8%; 陈昕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8%; 1 林国成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4%。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司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7:59 芯原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副总裁、定制芯片平台事业部总经理汪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2%,其中股权激励取得22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763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汪志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其自身15 3 资金需求,汪志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59%,减持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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