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68818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8:27:41 中财网
原标题:柏楚电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2.708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9.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5,452,708股的0.53%;其中首次授予87.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5,452,708股的0.43%,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27%;预留21.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3)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4.6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24人,预留授予10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包含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限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均为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限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3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a)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A业绩考核目标B业绩考核目标C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90%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80%
第一个归 属期2024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5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3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 属期2025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5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0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5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6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5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 属期2026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6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5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6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9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6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3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b)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A业绩考核目标B业绩考核目标C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90%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80%
第一个归 属期2025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5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0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5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6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5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归 属期2026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6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5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6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9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6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归 属期2027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7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20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7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20%以2023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数,2027年度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4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AB+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90%80%4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年8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50)。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5)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6)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7 2025 8 25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关文件。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2024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9)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 (调整后)授予人 数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调整后)
2024年9月6日44.62元/股172.28万股24人42.336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 (调整后)授予人 数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8月25日44.62元/股41.79万股10人0万股
注释1:(调整后)的含义:公告日为止,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含预留授予)已进行了调整,因此本公告中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后)均为到本公告日为止经调整后的结果。

注释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42.336万股(调整后),实际预留授予41.79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剩余0.546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按权益失效处理,不再授予。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首次授予部分       
归 属 期次归 属归 属归属 价格归属数 量归属 后剩取消归属数量及原 因因分红送转导致归 属价格及数量的调

  人 数日 期  余有 效数 量 整情况
第 一 个 归 属 期第 一 批 次2 4 人202 5年 9月 30 日65.0 5元/ 股33.868 8万股73.83 6 万 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予但因考 核原因不能完全归 属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15.3552万股,详 见公司于2025年9 月9日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作废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7)公司2024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及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授予价格 由93.94元/股调整 为65.05元/股,详 见公司于2025年8 月2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2024 公司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2)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84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24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阳潇为董事,阳潇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6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2 、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12 、最近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 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 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10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以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6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0%。以 2023 2025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0Z2953 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96亿元,较2023年增长56.04%, 2025 符合归属条件; 年年度公司实现 净利润11.31亿元,较2023年净利润 增长50.05%,也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为8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 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B C D 个人层面 100% 90% 80% 40% 0% 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共24名,其中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 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 该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906万股,不能 归属的3.4574万股作废失效;19名激 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80%,该19名激励对象第二 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6114万股,不能归属的13.8438万 股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 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40%,该1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0.2822万股,不能归属 的0.5998万股作废失效。本次不能归 属且作废失效的股票共计17.9010万 股。     
 考核评级AB+BCD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100%90%80%4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2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3.784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7年8月2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2 、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12 、最近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 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 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10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以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6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0%。以 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80% ,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0Z2953 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96亿元,较2023年增长56.04%, 符合归属条件;2025年年度公司实现 净利润11.31亿元,较2023年净利润 增长50.05%,也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为8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 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B C D 个人层面 100% 90% 80% 40% 0% 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共9名,其中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 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 该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66万股,不能 归属的0.8154万股作废失效;6名激 B 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80%,该6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275万股,不能归属的3.8405万股 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离职,全部授 予的7.84万股作废失效。本次不能归 属且作废失效的股票共计12.4959万 股。     
 考核评级AB+BCD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100%90%80%4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8.9241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708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6日。

2、归属数量:33.7842万股。

3、归属人数:24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 号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调 整后)可归属数量 (万股)(调 整后)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周荇副总经 理13.232.540219.20%
2胡佳副总经 理13.232.540219.20%
3徐军项目执 行总监17.643.810221.60%
4韩冬蕾财务总 监11.762.257919.20%
5阳潇董事、 核心技 术人员17.643.810221.60%
小计73.5014.958720.35%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19 人)98.784018.825519.06%  
小计98.784018.825519.06%  
总计172.28433.784219.61%  
(二)预留授予部分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5日。

2、归属数量:8.9241万股。

3、归属人数: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 号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调 整后)可归属数量 (万股)(调 整后)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9人)33.95008.924126.29%  

小计33.95008.924126.29%
总计33.95008.924126.29%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3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部分24名及预留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预留部分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预留部分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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