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方舟健客:采纳股份激励计划

时间:2026年09月27日 22:41:28 中财网
原标题:方舟健客:采纳股份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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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zhou Inc.
方舟云康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86)
採納股份激勵計劃
採納該計劃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年9月27日,本公司已採納該計劃,其僅由現有 股份撥付,且將不涉及發行任何新股份,並將自採納日期計10年內有 效及生效。該計劃的目的及目標旨在:(i)表彰及獎勵合資格參與做出 的貢獻;(ii)激勵及挽留關鍵人員繼續為本集團的?運及增長效力;及(iii) 吸引合適人才以推動本集團的未來發展。 上市規則的涵義 該計劃的設立及採納將僅由現有股份撥付。該計劃構成上市規則第17章 項下的股份計劃,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7.12條項下適用的披露規定。然 而,其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7章所述涉及發行新股份的計劃。因此,採 納該計劃毋須獲得股東批准。採納股份激勵計劃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年9月27日,本公司已採納該計劃。該計劃的主要條款概要載於下文。

目的
該計劃的目的及目標為(i)表彰若干合資格參與作出的貢獻,並向彼等提供激勵以挽留彼等繼續為本集團的?運及發展效力;及(ii)為本集團的進一步發展吸引合適人才。

該計劃之時效
該計劃須自採納日期計10年內有效及生效,惟董事會可根據計劃規則的終止條款決定提早終止,其後將不會進一步授出獎勵(「計劃期限」)。該計劃終止後,根據該計劃授予經甄選參與的所有獎勵股份應繼續由受託人持有,並根據獎勵的條件歸屬予經甄選參與,惟受託人須收到由受託人規定的要求文件。

合資格參與
根據該計劃,任何僱員參與、關聯實體參與或服務供應商均有權參與並獲授該計劃項下的獎勵。

管理
該計劃由董事會及受託人根據計劃規則及信託契據進行管理。董事會根據計劃規則作出的任何決定屬最終決定並具約束力。在不影前述規定的前提下,且在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董事會可決議將根據計劃規則及信託契據所賦予董事會的任何或全部權力及責任,轉授予董事會的另一委員會或一名或多名執行董事(「計劃管理人」)。

根據計劃規則以及任何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計劃管理人應有權(其中括)(i)解釋及詮釋計劃規則及不時授出的獎勵的條款;(ii)向彼等不時甄選的合資格參與授出獎勵;(iii)釐定根據該計劃授出的獎勵的條款及條件;及(iv)採取彼等認為必要或審慎的其他步驟或行動,落實計劃規則及╱或獎勵的條款及意向。

計劃限額
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不得作出任何進一步授出,導致該計劃項下獎勵股份總數超過本公司於採納日期已發行股本的5%(即69,272,422股股份)(「計劃限額」)。就計算計劃限額而言,已註銷的獎勵將當作已動用,而已失效的獎勵將當作尚未動用。

本公司向本公司關連人士授出任何獎勵權益時將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相關規定。倘向董事授出任何獎勵權益構成其服務合約項下相關董事薪酬的一部分,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3(6)條及第14A.95條,該授出將獲豁免遵守所有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授出獎勵
根據計劃規則的規定,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可不時全權酌情甄選任何合資格參與(任何除外參與除外)作為經甄選參與參與該計劃,並根據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可全權酌情釐定的條款及條件按有關代價(如有)向任何經甄選參與授予獎勵。

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須促使本公司向各經甄選參與出具授出文件(「授出文件」),當中列明授出日期(「授出日期」)、獎勵權益、購買價(如有)、歸屬時間表及彼等認為必要的任何其他詳情、條款及條件。

向本公司任何關連人士授予任何獎勵必須遵守上市規則及任何適用法律法規。

受託人買賣股份
就授出獎勵權益而言,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可不時促使向相關信託支付出資金額。在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指示受託人於聯交所購買股份的情況下,須訂明可動用資金的最高數額及購買有關股份的價格區間。除非已事先取得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書面同意,否則受託人不得動用超出資金的最高數額,亦不得按所訂明價格範圍以外的價格購買任何股份。

獎勵權益的歸屬
就股份獎勵而言:待滿足相關歸屬條件及完成規定的歸屬文件(或電子確認)後,相關獎勵股份將於相關歸屬日期後儘快歸屬予經甄選參與,並將轉移予經甄選參與(獲彼等控制的實體)。

就購股權而言:購股權應根據其條款歸屬。歸屬後,經甄選參與可於行使期間內,透過交付行使通知及支付適用行使價(或在獲准情況下,透過無現金行使機制)行使購股權,其後,受託人可將相關獎勵股份轉移予經甄選參與(獲彼等控制的實體)。

限制
倘上市規則及所有不時適用法律的任何守則或規定禁止股份買賣,則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不得根據計劃規則作出獎勵,亦不得根據該計劃向受託人發出收購任何股份的指示。

投票權及權利
受託人應就其根據信託直接或間接持有的任何股份放棄行使投票權。經甄選參與不得就尚未歸屬的獎勵股份,以及由受託人管理的信託基金之該等其他財產,向受託人作出任何指示(括但不限於投票權)。除非及直至獎勵股份於獎勵歸屬後實際轉移予經甄選參與及╱或由其控制的實體,否則經甄選參與不得因根據該計劃授出獎勵而於獎勵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或權利(括收取股息的權利)。

終止
該計劃應於下列日期的較早終止:
(i) 採納日期的十週年當日;及
(ii)董事會透過董事會決議案釐定的提早終止日期,
惟有關終止不得影任何經甄選參與於計劃規則項下的任何存續權利。

上市規則的涵義
該計劃的設立及採納將僅由現有股份撥付。該計劃構成上市規則第17章項下的股份計劃,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7.12條項下適用的披露規定。然而,該計劃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7章所述涉及發行新股份的計劃。因此,採納該計劃毋須獲得股東批准。

該計劃並不涉及發行新股份。根據該計劃,合資格參與括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本公司建議授予董事獎勵將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並(其中括)須待獨立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惟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3(6)條及第14A.95條獲豁免除外。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詞彙的單數含複數的含義且反之亦然,且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採納日期」 指 2026年9月27日,即本公司採納該計劃的日
期
「獎勵」 指 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根據計劃規則向經甄選
參與提供獎勵權益(其中可能括股份或
購股權)的獎勵
「獎勵股份」 指 向經甄選參與授予獎勵時向其授予的股份
(括購股權相關的股份)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業日」 指 聯交所開門進行證券買賣業務的任何日子
「本公司」 指 方舟云康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2019年9月
26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6086)
「出資金額」 指 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不時釐定的本公司、任
何本公司附屬公司、任何主要股東及╱或本
公司根據該計劃許可指定的任何人士透過結
算或其他出資方式向信託支付或提供的現金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合資格參與」 指 於信託期間內任何時間屬僱員參與、關聯
實體參與或服務供應商的任何個人
「僱員參與」 指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僱員(
括根據該計劃獲授獎勵以激勵其與該等公司
訂立僱傭合約的人士)
「除外參與」 指 根據其居住地的法律或法規不得根據該計劃
條款獲授獎勵及╱或歸屬及轉移獎勵股份,
或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或受託人(視情況而
定)認為就遵守該地適用法律或法規而言不
納入該合資格參與乃屬必要或適宜的任何
合資格參與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屬公司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購股權」 指 根據該計劃向經甄選參與授出的權利,以
供其按購買價購買特定股數的信託持有的股
份
「購買價」 指 董事會全權酌情釐定的經甄選參與就接納
獎勵,或倘為購股權,則為行使時購買相關
股份而應付本公司的代價(如有)
「關聯實體參與」 指 本公司控股公司、同系附屬公司或聯?公司
的董事或僱員
「剩餘現金」 指 (a) 信託收到以用作購買股份且未動用及
(如適用)未退回予本公司或支付出資金
額的其他人士的任何出資金額;
(b) 信託收到以用作購買股份外任何目的之
任何出資金額;及
(c) 信託基金中的其他現金(括但不限於(i)
根據相關信託持有的股份獲得或與之相
關的任何現金收入或股息;(ii)根據相關
信託持有的股份獲得或與之相關的出售
非現金及非以股代息分派之其他現金收
入或所得款項淨額;及(iii)於香或其
他地方的持牌或受監管銀行之存款所產
生之所有利息或收入)
「該計劃」 指 董事會於採納日期批准及採納的股份激勵計
劃(經不時修訂)
「計劃規則」 指 該計劃的規則(經不時重列、補充或修訂)
「經甄選參與」 指 董事會或計劃管理人根據計劃規則甄選參與
該計劃的合資格參與(或其法定個人代表
或合法繼承人,視情況而定)
「服務供應商」 指 在本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
過程中持續或經常性地提供有利於本公司
及╱或其關聯公司長期發展服務之人士。為
免生疑問,有關服務供應商未必括為籌
資、併購提供諮詢服務的配售代理或財務顧
問,以及提供保證或須公正客觀地提供服務
的核數師或估值師等專業服務供應商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內每股面值0.00002美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信託」 指 信託A及╱或信託B(視文義而定),即根據信
託契據設立的兩項獨立信託,旨在推進該計
劃
「信託契據」 指 本公司(作為授予人)與受託人(作為受託人)
訂立的僱員信託契據及╱或關聯人士信託契
據(視文義而定),經不時重列、補充及修
訂;
「信託基金」 指 按相關信託(信託A或信託B,視文義而定)直
接或間接持有並由受託人以經甄選參與
(除外參與除外)為受益人而管理之資金及
財產,括但不限於:
(a) 100元作為初始金額;
(b) 受託人為信託的目的而收購的所有股份
(括但不限於任何獎勵股份,不論是否
已歸屬予經甄選參與),及從信託持有
的股份中產生的有關其他以股代息收入
(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宣派的紅利股份及
以股代息);
(c) 任何現金(括剩餘現金);
(d) 其後支付、轉移或交付予受託人,或以
其它方式置於受託人控制之下,且(在任
何該等情況下)獲受託人接納作為信託基
金之新增金額的任何其他財產;及
(e) 不時代表上述(a)至(d)分段的所有其他財
產
「信託期間」 指 應具有信託契據所載的涵義
「受託人」 指 根據信託契據獲委任為信託受託人的受託
人,以及任何額外或替代受託人,作為信託
契據中宣佈的信託當時的受託人;富途信託
有限公司於採納日期獲委任為初始受託人。

據董事會作出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
信,初始受託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
立第三方
「歸屬日期」 指 就經甄選參與而言,其享有相關獎勵的權
利根據計劃規則及該計劃的其他條款歸屬於
該經甄選參與的日期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方舟云康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王海蛟先生
香,2026年9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的成員括執行董事王海蛟先生、ZHOU Feng先生及鄒宇鳴先生,非執行董事David McKee HAND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康韋女士、王海忠博士及朱小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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