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30033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8:57:10 中财网
原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6-05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6年6月9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以下合称“转让方”)与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德商学荟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以下简称“和德商学荟基金”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林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914,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9%)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虞樟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合计12,984,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转让价格参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为41.8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43,286,040.3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等相关公告。

2026年6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与和德商学荟基金签署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026年8月17日,公司收到受让方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受让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和德商学荟基金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自愿将本次协议转让受让股份的锁定期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9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13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2,984,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林森47,659,39018.35%35,744,54213.77%
虞樟星13,963,4045.38%12,893,4044.97%
和德商学荟基金00.00%12,984,8485.00%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款项共分三期支付,目前受让方已分别支付第一期、第二期股份转让款至转让方,后续支付安排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方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受让方和德商学荟基金承诺:本公司及所代表的和德商学荟基金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为准)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标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及和德商学荟基金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标的股份进行管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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