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海目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及文件进行了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审核意见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科技创新领域相关要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填补回报措施,相关安排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规定签署监管协议,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以上议案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方案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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