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2026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累计回购H股股份 813,6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H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扣除该部分已回购的H股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381,156,497股,其中A股股份为1,140,825,581股,未发生变化。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09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即扣除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及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H股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因H股实施股份回购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1,381,156,497股为基数(其中A股总股本1,140,825,581股,H股总股本240,330,916股),向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向A股股东合计派发现金285,206,395.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1,140,825,581股为基数,向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2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81号 2、联系人:赖训珑 3、咨询电话:0797-8068059 4、传真:0797-8068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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