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9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面向持有公司A股的全体股东,持有公司H股的股东的权益分派将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887,907,171股,A股股本为588,100,054股),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05,665,314.42元(其中A股现金分红总额为599,862,055.0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2元/股。 2、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额。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A股)方案 公司A股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的股份数量 588,100,054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1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其他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注】 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公司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公司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于本公告。有关H股权益分派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2026年回报股东之特别股息》(更新)。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 咨询联系人:夏雨 咨询电话:0756-8135023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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