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副总裁何元杰女士、财务总监陈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92,95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1,529,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9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2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2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2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戴振军、刘浩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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