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0:22:39 中财网
原标题:鸿路钢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8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商晓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不涉及其持股数量的变化。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公开发行了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18.80亿元,期限六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路转债”,债券代码“128134”。

3、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8日期间,“鸿路转债”累计有1,485,440张发生转股,转股数量为8,493,025股,公司总股本由744,970,839股增加至753,463,864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4.25%被动稀释至43.7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东增减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商晓波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双凤工业园鸿路钢构大厦A座1楼管理部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8日

权益变动过程在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8日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 股本由744,970,839股增加至753,463,864股,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商晓波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其持股数量的变化。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股票代码002541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 明)股数(万股)因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 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   
A股00.5   
合计00.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因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商晓波合计持有股份24,951.976433.4924,951.976433.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237.99418.376,237.99418.28
 有限售条件股份18,713.982325.1218,713.982324.84
邓烨芳合计持有股份7,457.73610.017,457.7369.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57.73610.017,457.7369.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肥鸿枫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80.000.38280.000.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000.38280.00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肥鸿轩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74.800.37274.800.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4.800.37274.800.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数量的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9月24日及9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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