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1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卿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2日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 98,32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195%。(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3,830,004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7,415,886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6,759,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3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563,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619,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6,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563,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1%。 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孟奥旗、邰恬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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