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688278):特宝生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1:22:12 中财网
原标题:特宝生物:特宝生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8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36,72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1,373,988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562,740股
? A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股普通股股票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99.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680.00万股的1.47%。

其中,首次授予479.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8%,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1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38.57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8.5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调整后):首次授予673人;预留授予372人。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激励对象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 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4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期2025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个归属期2026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对应考 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5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个归属期2026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设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卓越)、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胜任)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S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克夫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3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4)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9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8)2025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流通总数为1,389,480股。

(9)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权益类型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4年9月25日38.57元/股479.80万股673人120.00万股
预留授予2025年9月4日38.57元/股120.00万股372人0
注: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已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归属股 票上市 流通日归属价 格(调 整后)归属数量 (万股)归属 人数归属后限 制性股票 剩余数量 (万股)取消归属数量及 原因因分红送转导致 归属价格及数量 的调整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 予第一 个归属 期2025年 10月30 日39.18元 /股138.9480600 人324.2820鉴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72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1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绩 效考核为“不胜 任”,合计作废 165,700股。因公司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完毕,归 属价格由39.80 元/股调整为 39.18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6,72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1,373,988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562,740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4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 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57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及33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均为2025年,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首次授予第二 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个归属期及预 2025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留授予第一个 70%。 归属期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 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第361Z0136 号),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103,123.63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 2023年净利润增长96.20%(不考虑股 份支付所得税影响),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为100%。     
 归属期对应考 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2025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设定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卓越)、A(优 秀)、B(良好)、C(合格)、D(不胜任)五个等级,届时 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 100% 100% 100% 80% 0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73名激励 对象中,7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 期内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剩 余60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中: 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C(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80%;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 为“D(不胜任)”,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     
 考核评级SABCD
 个人层面归属100%100%100%80%0
       

若 性比例      属的合计36,272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其余575名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卓越”、“优 秀”或“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本次合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1,373,988股。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72名激励 对象中: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绩效 考核结果为“D(不胜任)”,本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2,020股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其 余33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卓 越”、“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合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2,740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二)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4日
1,936,728 1,373,988
(三)归属数量: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562,740股。

(四)归属人数:914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78人,预留授336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人。

(五)授予价格:38.57元/股(调整后)。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 量(股)本次可归属 数量(股)本次可归属数 量占已获授予 的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孙黎中国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160,00048,00030%
2赖力平中国董事、副总经理100,00030,00030%
3杨毅玲中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80,00024,00030%
4郑杰华中国副总经理130,00039,00030%
5周卫东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0,00036,00030%
6张林忠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10,00033,00030%
7杨美花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0,00036,00030%
8石丽玉中国副总经理80,00024,00030%
小计900,000270,000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70人)3,680,4001,103,98829.9964%   
合计4,580,4001,373,98829.9971%   
注:(1)上表已剔除离职及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下同;(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下表同。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数量 (股)本次可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予的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36人)1,125,480562,74050%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1,125,480562,74050%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578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33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91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936,728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1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6,728股。本次归属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已就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限制性股票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4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2024
法》《激励计划(草案)》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4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