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603400):华之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格丽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50万元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股权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颖策商务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亚洲先生,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颖策商务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陆亚洲先生。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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