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诚(301716):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301716 证券简称:鸿富诚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5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30,6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861439634377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 , , .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3,252,812.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81,564.7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2: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机场支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下属支行,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名义签署。 注3:宁波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是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名义签署。 注4: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永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的下属支行,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的名义签署。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赖昌源、任东升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0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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