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特(92018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10月09日 20:41:32 中财网
原标题:康美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189 证券简称:康美特 公告编号:2026-096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6 9 21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年9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2026 2026-
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091)(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4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系统将《激励对象10
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激励对象名单》尚需经过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世立先生。葛世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战略方针制定、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将其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葛世立先生外,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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