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688107):安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0:36:39 中财网
原标题: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路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青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5号),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24,472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下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62,378,791.2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9,539,42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2,839,366.87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1,262,378,791.28元,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剩余募集资金1,254,273,329.14元已于2026年8月26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5145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调整后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金额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调整前)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
1先进工艺平台超大规模FPGA 芯片研发项目73,522.9072,600.5871,646.64
2平面工艺平台FPGA&FPSoC 芯片升级和产业化项目58,805.6653,637.3053,637.30
合计132,328.56126,237.88125,283.94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维德青云,均为募投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超大规模FPGA芯片研发项目”以及“平面工艺平台FPGA&FPSoC芯片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募集资金向维德青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和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在借款总限额内分次逐步向维德青云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维德青云根据其经营情况可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

上述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超大规模FPGA芯片研发项目”以及“平面工艺平台FPGA&FPSoC芯片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0日
3.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6栋20楼、22楼
4. 法定代表人:陈利光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关联情况说明:公司持有维德青云100%的股权,维德青云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3,579,072.9851,188,652.48
负债总额50,300,478.6447,683,897.85
净资产43,278,594.343,504,754.63
 2025年1-12月 (经审计)2026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199,304.043,224,705.29
利润总额-37,337,949.45-39,773,839.71
净利润-37,337,949.45-39,773,839.71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另一个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维德青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超大规模FPGA芯片研发项目”以及“平面工艺平台FPGA&FPSoC芯片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六、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另一个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维德青云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本次提供无息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维德青云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维德青云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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