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香港交易所(00388):致新登记股东之函件 – (1) 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的通函连同股东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刊发; (2)香港交易所股东大会; 及(3)发布香港交易所的公司通讯及.
各位登記股東: (1) 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16 日的通函連同股東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統稱「本次公司通訊」) 的刊發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本次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版本現已載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 「投資者關係(監管披露)」一欄(www.hkexgroup.com)及「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 (2) 香港交易所股東大會(「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將於 2026 年 11月 6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30 分假座香港中環交易廣場一及二座 1 樓香港金融大會堂 舉行,並以混合會議形式舉行。股東可選擇親身出席又或透過網上平台參與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股東透過網上平台參與股東大會,可透過網上平台觀看股東大會的網上直播、提問以及近實時投票表決。網上平台將 於 2026 年11 月 6 日下午 3 時 30 分開放予股東登入,股東可透過 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KEXGM 或掃描下方相關二維碼登入網上平台。 閣下的網上平台登入資料如下: ? 股東編號 : 印於本函(英文版)右上角的條碼下,以大楷「C」 開頭及後隨的 10 位數字的股東參考編號(例如 C0000001111) ? 個人識別碼 : 印於股東參考編號下方的 5位數字個人識別碼 閣下如欲委任代表,可填寫並提交隨附香港交易所日期為 2026年 10月 16日的 參與 提交 股東大會通函(「通函」)或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www.hkexgroup.com)下 網上股東大會 代表委任 載的代表委任表格。閣下亦可以使用網上平台登入資料,透過 https://www.eproxyappointment.com/HKEX或掃描右方相關二維碼以電子方 式提交代表委任。 法團股東如欲透過網上平台參與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請聯絡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 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電話:(852) 2862 8555)以作安排。 有關股東大會安排及代表委任的詳情,請參閱股東大會通函及其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 (3) 發布香港交易所的公司通訊及收集電郵地址 (註 1) 有關香港交易所發布其公司通訊 的詳情(包括收取香港交易所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規定程序),載於隨附的「有關香港交易所公司通訊發布安排的通知」(「該通知」)。 香港交易所建議閣下向我們提供電郵地址,用作根據《上市規則》規定以電子方式收取香港交易所之可供採取行動的 (註 1) 公司通訊 。若閣下尚未向香港交易所提供電郵地址,又或閣下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或不能正常使用,香港交易所將根據閣下於股份過戶登記處所存置的香港交易所股東登記冊上所示的地址,以郵寄方式向閣下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 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註 2) 閣下可透過掃描該通知內的二維碼填寫及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透過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 提供電郵地址。請確保閣下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及可正常使用。 如閣下對上述事宜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股份 過戶登記處的查詢熱線 (852) 2862 8688查詢。 集團公司秘書 曾志燿 謹啟 2026年 10月 16日 註: 1. 「公司通訊」指香港交易所已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 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香港交易所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為免生疑問,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並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根據《上市規則》,香港交易所必須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個別發送予其每名證 券持有人。 2. 股東可填妥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投資者關係(股東資料/股東服務)」一欄(www.hkexgroup.com)下載申請表格,填妥並送交香港中央證券登 記有限公司(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或電郵至 hkex.ecom@computershare.com.hk)。 有關香港交易所公司通訊發布安排的通知 有關香港交易所公司通訊發布安排的通知 若股東擬於香港交易所在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刊發公司通訊時收到通知,可於香港交易所市場網站「市場數據」項下(www.hkex.com.hk)登記使用「訊息提示」服務,又或向香港交易所提供電郵地址以要求收取有關刊發公司通訊的電郵通知。 香港交易所建議股東向其提供電郵地址,用作按《上市規則》規定以電子方式收取香港交易所之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若股東尚未向香港交易所提供電郵地址,又或股東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或不能正常使用,香港交易所將根據股東於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所存置的香港交易所股東登記冊上所示的地址,以郵寄方式向股東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註 2 ( ) 股東可透過掃描上方二維碼填寫及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透過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 提供電郵地址。股東應確保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及可正常使用。 如股東提出有關收取香港交易所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該要求僅從股東提出要求的日期起直至香港交易所於翌年刊發下一份年報期間有效,除非股東的指示被提早撤回或取代。 股東可透過掃描上方二維碼填寫及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透過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提出以下要求: (a) 提出有關收取香港交易所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又或更改或取消股東之前提出的要求;或 (b) 收取指定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電子版本,原因是股東在透過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或「披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閱覽相關公司通訊時遇到困難。 股東可在任何時候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申請表格,向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不少於七天的書面通知以提出、更改或取消收取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香港交易所將按股東的要求立即免費發送相關印刷本或電子版本。 有關上述安排的詳情載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投資者關係(股東資料/股東服務)」一欄(www.hkexgroup.com)。 如股東對上述事宜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的查詢熱線 (852) 2862 8688查詢。 註: 1. 「公司通訊」指香港交易所已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 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香港交易所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 出選擇的公司通訊。為免生疑問,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並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根據《上市規 則》,香港交易所必須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個別發送予其每名證券持有人。 2. 股東可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投資者關係(股東資料/股東服務)」一欄(www.hkexgroup.com)下載申請表格, 填妥並送交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或電郵至hkex.ecom@computershare.com.hk)。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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