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688110):调整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6 4 21 (一)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6)。 (三)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6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9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10月12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1、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39,870,496股×0.60元)÷442,377,391股≈0.5966元。 2、虚拟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总股本=(439,870,496股×0.49)÷442,377,391股≈0.49。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966)÷(1+0.49)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 2026 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1+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0 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0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据此,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V)/(1+n)=(91.17-0 0.5966)/(1+0.49)≈60.79元/股(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1+n) 0 其中:Q为调整前的股票增值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0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据此,Q=81.00×(1+0.49)=120.69万份。 因此,本次调整后,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1.17元/股调整为60.79元/股,授予数量由81.00万份调整为120.69万份。 2025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南4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南4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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