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文业集团(01802):补充公告有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23:26:42 中财网
原标题:文业集团:补充公告有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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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Y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文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02)

補充公告
有關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
之年報

茲提述文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於 2026年 4月 30日刊發之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年報(「年報」)及本公司於 2025年 9月 30日刊發之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2025年中期報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供以下有關年報之補充資料。


根據特別授權認購股份所得款項用途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爲 2024年 6月 7日及 2025年 4月 17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爲 2024年 9月 24日之通函(「通函」),內容有關根據特別授權配售新股份。


誠如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注 28 (iii) 所披露,於 2024年 6月 7日,本公司與寶積資本有限公司訂立配售協議,內容有關按每股 0.055港元之價格向獨立投資者配售 237,6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港元之普通股。配售事項已於 2025年 4月 17日完成。誠如通函所披露,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約爲 12,300,000港元(「所得款項淨額」),而本公司原先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將作以下用途:

(i) 約 7,643,000港元用於部分償還其結欠中國建設銀行的逾期貸款及應計利息,餘額爲人民幣 28,774,000元,包括本金及按年利率 8.25%計算之罰息。本公司已制定償還貸款計劃,惟須待仲裁庭認可後方可作實。本公司預期於 2025年第一季度末前動用該等所得款項,擬就償還結欠中國建設銀行之餘下未償還貸款及利息人民幣 21,131,000元進一步進行集資活動;

(ii) 約 3,427,000港元用於抵銷本公司結欠孔國競先生(於有關時間爲前執行董事)(「孔先生」)本金額爲人民幣 17,096,000元(相當於約 18,805,600港元)之免息貸款,該貸款於 2024年 9月 30日到期,並預期於認購事項完成後即時動用;


(iii) 約 615,000港元用於支付本公司已産生之專業費用,預期於 2024年 10月底前動用;及
(iv) 約 615,000港元用作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預期於 2024年 10月底前動用。


誠如 2025年中期報告所披露,所得款項淨額之實際用途如下:

用途 所得款項淨額原 所得款項淨額用 實際已動用 未動用
定分配 途變動 金額 金額
約 約 約 約
HK$ HK$ HK$ HK$

部分償還結欠中國建設銀 7,643,000 (7,643,000) - -
行之逾期貸款及應計利息

抵銷本公司結欠執行董事 3,427,000 - 3,427,000 -
孔先生之免息貸款

支付本公司已産生之專業 615,000 3,285,000 3,930,000 -
費用

一般營運資金 615,000 4,358,000 4,943,000 -

總計 12,300,000 - 12,300,000 -

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已於 2025年中期報告日期(即 2025年 9月 30日)全數動用。因此,於 2025年 12月 31日,所得款項淨額並無未動用金額。


所得款項用途變動及理由

誠如 2025年中期報告所披露,本公司議决變更所得款項淨額之用途。


誠如本公司日期爲 2024年 1月 2日之達成複牌指引公告所披露,倘與債權人就重組本公司債務之磋商進展未如本公司預期,則擬實施 Sosang (HK) Holdings Limited(「Sosang」)之自願清盤。


儘管本公司已制定償還結欠中國建設銀行之逾期貸款計劃,惟當時該計劃須待仲裁庭認可後方可作實,預期仲裁庭作出認可需時最多兩個月。鑒於當時與債權人之債務磋商情况未如理想,預期將進行自願清盤,而實施自願清盤預期將相對更顯著地改善本集團之財務狀况。





當時按備考基準計算,假設文業裝飾之終止綜合入帳於 2024年 12月 31日已完成,於出售及終止將文業裝飾之負債綜合入帳後,本集團之淨負債狀况由人民幣 930.4百萬元大幅改善至於2024年 12月 31日之人民幣 49.6百萬元。


自願清盤需要專業人士提供服務。償付當時結欠彼等之逾期費用將有助推進自願清盤之實施。

該等專業人士一直爲本公司之長期顧問,並對本公司所面對之情况有充分瞭解。


當時預期於文業裝飾之負擔與本集團分隔後,憑藉本集團所提供裝飾服務之質素及其市場聲譽,客戶、供應商、投資者及貸款人之信心將會遂步恢復,而本公司業務亦將遂步復蘇。


因此,所得款項淨額之用途已作調整,優先用於償付結欠專業人士之逾期費用及用作本公司之營運資金,以應付本公司當時之需要,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

誠如年報所披露,於 2019年 3月 13日,本公司當時之董事批准及采納本公司之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


董事會謹此提供以下有關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之補充資料。


每名參與者可獲授之最高權益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每名參與者可獲授之最高權益,須由董事會經考慮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之目的、相關參與者對本集團作出或可能作出之貢獻,以及董事會可能認爲適當之其他因素後全權酌情厘定,惟須遵守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之條款及上市規則之適用規定。


歸屬期

根據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之任何受限制股份單位(「受限制股份單位」)之歸屬期,須由董事會於授出時厘定,並於相關授出函件或獎勵文件中訂明。受限制股份單位之歸屬可受董事會可能厘定之歸屬條件、表現目標及其他條件所規限。


申請或接納時應付之款項

除非董事會另行厘定並於相關授出函件或獎勵文件中訂明,承授人於申請或接納根據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單位時毋須支付任何款項。倘董事會厘定於申請或接納受限制股份單位時須支付任何款項,則有關款項須於相關授出函件或獎勵文件所指定之期間內支付。






厘定所獎勵股份購買價之基準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涉及現有股份及╱或由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受托人持有或將持有之股份。

所獎勵股份之購買價(如有)須由董事會參考(其中包括)股份之現行市價、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之目的、相關參與者對本集團作出或可能作出之貢獻,以及董事會可能認爲適當之其他因素後全權酌情厘定。


於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並無根據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任何受限制股份單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年報所載之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繼續暫停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於 2025年 12月 5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在聯交所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達成複牌指引爲止。


股東及本公司潜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文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姜軍

中國深圳,2026年 10月 1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 (i) 四名執行董事,即姜軍先生(主席)、范舒穎女士(行政總裁)、陳宙宇先生及彭及偉先生; (ii) 兩名非執行董事,即麥浩輝先生及賈園園女士;以及 (iii) 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馬健淩先生、沈鴻梅女士及葉金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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