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精密(92029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精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 10月 15日行使完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泰海通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35.78元/股于 2026年 9月 2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7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 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腾信精密于 2026年 9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含第 30个自然日,即自 2026年 9月 16日至2026年 10月 15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70.00万股)。 腾信精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腾信精密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35.78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8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7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2,07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7,800.00万股增加至 8,070.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65%。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660.6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8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64,404.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74,06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6,269.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7,794.72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泰海通证券已共同签署《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 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66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658.16万元(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2026年 4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2026年 7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026年 7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2026年 8月 25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泰海通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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