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6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5 9 2 2025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2025 > <2025 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D”,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公司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3、公司尚需就本次价格调整、本次作废和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贝斯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及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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