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于 2026年 10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二、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0.00万股。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05名激励对象办理 2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三、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105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四、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10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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