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6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2025 案)》”)的规定及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65元/股调整为5.6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2025 >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2025 > 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61,142,87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5,600,000股后的股本355,542,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110,857.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6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V,0 其中:P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0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 P0-V=5.65-0.02=5.63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65元/股调整为5.63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公司本次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3、公司尚需就本次价格调整、本次作废和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贝斯美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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