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301173):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2:21:33 中财网
原标题:毓恬冠佳: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共同投资情况概况
近日,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开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厦门诚美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昱润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坤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晨燊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孝安、杭州萧山新兴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厦门诚美智能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与以上各方共同投资厦门诚美智能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美智能基金”),其中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开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厦门诚美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昱润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坤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晨燊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孝安、杭州萧山新兴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北京诚美嘉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美”)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810.00 2,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认缴出资
总额的4.9%,公司不参与诚美智能基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K7Q5603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6-01-29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 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高宇航 
股权结构北京诚美嘉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诚美嘉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Q5RX5G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02-25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29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郭玉霞 
股权结构厦门华彩瑞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00%
 霍尔果斯国鼎融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
 潘阳发8.00%
 王业甫8.00%
登记备案:北京诚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135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北京诚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北京诚美持有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
、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ETY53R8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06-05 
注册资本8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 大厦A栋5层02单元之一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 行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法定代表人王剑莉 
股权结构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台州市开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9209339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08-16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2401室-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林琦

股权结构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台州市开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厦门诚美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KAKHB24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3-31 
出资额95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 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诚美嘉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信息赵保明——
 石毅峰——
 许习军——
 刘春霄——
 田鑫——
 费忠海——
 阎建中——
 东方森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沁昂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诚美嘉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鼎融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厦门诚美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厦门昱润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KA1ACT9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4-02 
出资额2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乐路350号4024室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润世纪商贸有限公司 
合伙人信息肖华90.00%
 深圳市富润世纪商贸有限公司1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厦门昱润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5、厦门坤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K8QUP54U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3-26 
出资额1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乐路350号4024室F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蓉 
合伙人信息刘俊辉80.00%
 黄蓉2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厦门坤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775188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12-07 
注册资本7539.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9号2层20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 售;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权晓文 
截至2026年半年度前十 大股东信息权晓文24.44%
 北京远江星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1%
 刘晓薇8.06%
 韩卫东4.68%
 北京远江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7%
 新余盛邦网云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5%
 王润合1.87%
 陈四强1.74%
 魏春梅1.4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2207160378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1995-01-07
注册资本12662万元

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九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屠宰; 饲料生产;水产养殖;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建筑材 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金属矿 石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货物进出口;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 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唐光跃 
股权结构唐光跃18.7707%
 段利锋16.0000%
 岳良泉15.0000%
 TANGXUAN9.0002%
 LUXIAORONG9.0002%
 王晋宏8.0000%
 廖岚8.0000%
 苏宁5.0000%
 唐光平3.1144%
 唐春祥3.1144%
 向竟源2.5000%
 张林2.50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厦门晨燊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KH3QR83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7-15
出资额1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屿南四路3 号C栋10层07B之十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信息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9.00%
 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厦门晨燊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王孝安
身份证:330**********
联系地址:杭州市**********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自然人王孝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杭州萧山新兴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M2WPD4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05-17 
出资额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3号楼 200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杭州萧山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99.50%
 杭州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5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杭州萧山新兴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厦门诚美智能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AZM87)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本次扩募后出资额:40,810.00万元
(四)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基金管理人:北京诚美嘉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别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总额 (万元)比例
普通合伙人厦门诚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10.001.01%
有限合伙人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25%
 台州市开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150.0024.87%
 厦门诚美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0,250.0025.12%
 厦门昱润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4.9%
 厦门坤煜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45%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4.9%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45%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2.45%
 厦门晨燊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4.9%
 王孝安3,000.007.35%
 杭州萧山新兴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3,000.007.35%
合计40,810.00100%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八)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九)出资进度:除非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支付合伙企业费用、管理费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缴款通知,缴款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缴款的期限等信息。除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相关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应提前五(5)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十)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7)年,自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设立日起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延长两(2)次,每次延长不超过一(1)年或提前终止存续期限并进入清算。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延长或者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如需)或清算注销手续。为避免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延长而另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期限设置为十(10)年,自工商成立日起算,但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仍以前述约定为准。

(十一)退出机制: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被投资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购合伙企业持有的被投资企业部分或全部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
(4)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5)通过与被投资企业及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他合法方式退出。

(十二)公司对本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本次投资进行核算处理,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十三)投资方向:合伙企业主要投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认缴出资投资于人工智能算力产业链相关项目。

(十四)管理和决策机制: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由五(5)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及其他对合伙企业运营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决策。其中管理人有权委派五(5)名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并由其中一(1)名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三(3)票及以上票数同意后可作出投资决策。

(十五)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1)普通合伙人若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获得分配;(3)有权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4)适用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应承担下列义务:(1)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对本合伙企业负有勤勉义务;(3)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借款,本协议另有约定(若有)除外;(4)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5)严格执行对资金的托管原则和要求;(6)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有限合伙人要了解和监督合伙企业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帐簿的,应予以积极的配合;(8)不得从事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禁止的行为;(9)适用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中约定的普通合伙人的其它义务。

有限合伙人有如下权利:(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本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2)获取本协议所述的报告;(3)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4)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5)在符合适用法律规范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出资或提前退伙;(6)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7)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可以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8)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仲裁;(9)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仲裁;(10)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受限于《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十六)收益分配机制
在一定的前提下,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的违约金收入除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之后给普通合伙人分配至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2)其次,基准分配。在完成实缴出资额返还后,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计算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该等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支付至合伙企业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如余额不足以全额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额按8%/年计算的业绩报酬,则按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即每个有限合伙人可分配的比例为一个分数,分子为该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额自出资之日起至分配之日止按8%/年计算的业绩报酬,分母为全体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额自各笔出资之日起至分配之日止按8%/年计算的业绩报酬之和);之后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按照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进行分配,该等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计算期间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支付至合伙企业之日起至普通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3)最后,绩效收益分配。在完成实缴出资额返还及基准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实施20/80分配,即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全体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对应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发掘并投资优质新质生产力企业,实现公司资产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类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本次投资事项前12个月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4、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厦门诚美智能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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