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芯股份(30170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芯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 5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42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191.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34.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7月 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7月 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506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上述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额度有效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对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人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10月 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长帅 陈劭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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