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生物(30168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688 证券简称:格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生物”)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相关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额度以实际使用为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生物”)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6号)同意注册,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666,684.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22,849.1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0,443,83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3784号)。 根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额度以实际使用为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格林生物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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