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21:02 永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9.0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7%,购买的最高价为19.07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9.93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凌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9%;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5年4月22日、5月7日、6月5日、7月2日、8月5日、9月2日、10月10日、11月4日、12月2日、2026年1月1日和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1、临2025-056、临2025-070、临2025-075、临2025-085、临2025-091、临2025-098、临2026-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万股。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04.8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6元/股,最低价为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3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41元/股、最低价为24.1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3.03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振华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华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9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 月17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8)、《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振华重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2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18%,回购价格为4.9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990,4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67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46%,购买的最高价为4.99元/股、最低价为4.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9,996,483.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上海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227,393股(含)且不超过20,454,786股(含)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美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美元3,927.32万元,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的《上海机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临2025-036)、《上海机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2月以及截至2026年2月28日回购股份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08,760股B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89%,购买的最高价为1.604美元/股,最低价为1.555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38,773.25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8,678,621股B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86%,购买的最高价为1.630美元/股,最低价为1.460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719,227.89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创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和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 5.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按照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513,135股至35,026,269股,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预案时总股本的0.43%至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2026年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7,980,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5,551,7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409,15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0.62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7元/股、最低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0,3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迎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迎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27,4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1%,成交的最高价为9.99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价为4.31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732,970.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国机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机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82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5-26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34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2月以及截至2026年2月28日回购股份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6.58元/股,最低价为6.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232,5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1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6.60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521,01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古越龙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古越龙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8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885.7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8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131.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汇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4,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79.30元/股,最低价为76.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9,616.9304万元(含交易费用)。 自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564,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购买的最高价为80.08元/股,最低价为76.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6.2244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恒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551.73万股(含)且不超过689.65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数量根据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衢州东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衢州东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4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008号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0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2025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5,10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2%,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1.6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6.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华鲁恒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鲁恒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32.38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9.70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00元/股、最低价为20.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20.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华荣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荣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均含本数,下同),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60万股,不超过32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开展股票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4.462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最高成交价为1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539.12128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四川路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路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2025年7月11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以2025年10月23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1 税),因此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3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2.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50、2025-072、2025-086、2025-108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2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997,130.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环旭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环旭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77元/股。因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5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29.64元/股、最低价为13.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01,599.2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尖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尖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2025年7月15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2.42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1 案的公告》(临2025-014)、《尖峰集团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8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2,900,594股的比例为0.43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1.07元/股,最高价为12.2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1.6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禾望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望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1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46.3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8%,回购的最高价为33.50元/股、最低价为31.08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77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2 珀莱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珀莱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9,7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3.00元/股,最低价为69.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60,288.8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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