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3月04日 22:10:4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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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 立讯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立讯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1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 年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回购期限自12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9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2月1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2 28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最高成交价50.91元/股,最低成交价50.14元/股,成交总金额499,946,537.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价格未超过86.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且不低于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26,943,6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44%,最高成交价为80.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7,553,6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思进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进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5-059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3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4.6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13.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3,416.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
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日
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
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
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6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1.3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25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139,181.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贝因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因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9.06 /
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1.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983,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80%,最高成交价为7.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3,840,023.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利欧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欧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成交最高价为6.7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64元/股,成交均价为6.01元/股,成交金额为402,579,575.07元。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南玻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玻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3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4,444.3773万股且不超过7,658.1887万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港币3.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港币3.05港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2,213.9398万股且不超过3,853.2841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已于2025年7月23日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52,838,338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28,223,29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98%。回购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04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A股价格上限7.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74,737.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B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4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B股价格上限3.05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港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989,016.13港元(按照2026年2月27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88484元人民币换算,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117,121.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哈尔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哈尔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38,9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0%,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6元/股,最低价为7.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93,515.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京基智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基智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3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4,463,882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专项贷款融资提供支持,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目前,相关专项贷款资金已及时到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贷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海大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大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2025-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94,84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50元/股,最低价为52.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861.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亿道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道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一、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最高成交价为4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99,826.80元。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科伦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伦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经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统称“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资金总额5,000.00 10,000.00
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股,约占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1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股,约占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1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公司自2025年9月3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0,958,489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999,829,393.3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1%,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9.24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7.07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
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9.10元/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3日及2026
2 4 www.cninfo.com.cn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A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关于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A股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3.28元/股(含)调整为13.1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805.1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0%。按回购金额
下限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总数为2,283.1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股份。

二、关于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并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以自有资金回购H股股份,回
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
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回购价格不能
等于或高于回购日之前5个交易日H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
105%。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予以注销或持做库存股份。本次回购H
股股份的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公司股
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之日的较早
日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首次回购H股股份,截至2026年2月
28日,公司累计回购H股股份的数量为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10港元/股,最低价为14.500港元/股,成交均价为14.505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为145,050港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泰山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山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4日
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84元/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不变,具
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12月17日在《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5)、《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081,400股,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总
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格为6.3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6.19
元/股,回购均价为6.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783,528元(不含
交易费用)。前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
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六期)股份数6,0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低成交价12.72元/股,最高成交价13.00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7,782.71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52 三力士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力士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02,116,324股的0.2882%,最高成交价4.42元/股,最低成交价4.27元/股,成交总金额11,306,8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2 大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2元/股(含),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7.0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36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为1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912.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2,959,225股的0.512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61,855,000.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4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重药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重药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5%;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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