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20:47 乐鑫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乐鑫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374股,占公司总股本167,143,010股的比例为0.167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30元/股,最低价为158.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35,222.1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元/股,最低价为44.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8.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华兴源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兴源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4,9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977%。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兴源创:关于集中竞价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434,94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7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45,377,843股变为444,489,843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1 鉴于股本数量出现上述变动,公司将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调整,拟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减持数量。调整后计划减持数量为不超过434,266股已回购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减持计划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奕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奕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回购最高价格104.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6.6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金冠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冠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1,447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的比例为0.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41元/股,最低价为14.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81,757.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三旺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旺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29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382股,占公司总股本110,185,630股的比例为0.29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75元/股,最低价为30.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68,458.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76,404股,占公司总股本110,185,630股的比例为0.61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75元/股,最低价为25.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44,140.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优刻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刻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择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33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8元/股,最低价为23.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2.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华海清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海清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为0.12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6.96元/股,最低价为1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24,451.4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壹石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壹石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2026年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截至2026年1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1%。 1 3、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7,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99%,累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58,458,466.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7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00元/股,最低价为28.4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82,024.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2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及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德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3.5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4日及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5月2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5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10月1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3.2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3.1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1,897股,占公司总股本142,240,000股的比例为0.69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93元/股,最低价为3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12,801.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均普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均普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8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42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1,963.8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20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78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7.0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3,553,132.3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广大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大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6元/股,最低价为20.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71,384.46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之江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之江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15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10元/股,最低价为20.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9,96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65,43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1.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49元/股,最低价为19.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88,982.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石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石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6.2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9,03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6年2月28日总股本259,106,368股计算)的比例为0.1424%,成交的最高价为219.16元/股,最低价为17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3,865,248.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大全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全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16,727股,占公司总股本2,145,205,724股的比例为0.09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18.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85,934.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航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及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2%,回购成交最低价格为57.50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5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7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英科再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科再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3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2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9元/股,最低价为25.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176.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4,054股,占公司总股本92,707,940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6.79元/股,最低价为145.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55,134.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54,15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1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计划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出售计划的要求。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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