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20:47 联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3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2.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06,483.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泰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和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394,9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247,47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5.8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奥比中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比中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9,0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50元/股,最低价为78.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6,632.5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日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23日,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8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1.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3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165,593,939的比例为0.01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03元/股,最低价为69.1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4,198股,占公司总股本165,593,939股的比例为0.13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03元/股,最低价为45.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3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奥泰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泰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89元/股,最低价为66.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6,84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惠泰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惠泰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0个月内。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8,702股,占公司总股本141,030,049股的比例约为0.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2.27元/股,最低价为226.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535.1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上海谊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谊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4,307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前述公告披露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披露出售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6年1月22日—2026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274,30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2%)。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支持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1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计划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支持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和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3.697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2元/股,最低价为11.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4.0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极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极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2月2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2万股的比例为0.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00元/股,最低价为90.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7.2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2万股的比例为0.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00元/股、最低价为90.5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3,997.2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成大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成大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2026年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4,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1元/股,最低价为27.2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9,216.56元(不含交易费用和佣金)。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晶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5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34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00元/股,最低价为6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7,993.57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艾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5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3.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54元/股,最低价为19.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043.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南新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新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59元/股,最低价为8.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585.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8,214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2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18,614.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邦彦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邦彦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8.98元/股、最低价为18.7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29.02万元。 截至2026年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07,391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46%,购买的最高价为20.70元/股、最低价为17.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28.97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珠海冠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珠海冠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70元/股(含)调整为35.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3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12.89 / 11.92 / 44,885,154.07 为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威迈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迈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0元/股,最低价为29.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诺唯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唯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703股,占公司总股本397,734,544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36元/股,最低价为23.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704.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禾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92元/股,最低价为9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358,244.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7 航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持有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至 2024年 5月 22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2,7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日披露的《航宇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52,785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1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成交均价77.00元/股,成交金额15,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752,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减持计划的要求。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1、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2、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2、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2026年3月2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减持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3、表中减持总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3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47 近岸蛋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近岸蛋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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