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ST天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按照公司回购金额的区间和回购股价的上限测算,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不低于3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2026年4月3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026年5月1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5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总数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08,742股,占公司总股本305,049,969股的2.13%,最高成交价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335,849.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成交明细。 【20:33 华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2.23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5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1.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18,9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1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8 韵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韵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2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0.1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17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77.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额为5,888.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9:58 城投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城投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含)的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6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前述回购进 展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8 赛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5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购买的最高价为 76.66元/股、最低价为67.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775,550.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回购的最高价为91.00元/股、最低价为67.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7,006,302.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0 北京科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北京科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0 立讯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立讯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1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 年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回购期限自12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9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2月1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66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最高成交价65.00元/股,最低成交价50.14元/股,成交总金额999,915,944.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价格未超过86.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汇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2)。 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本次回购方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汉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4.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3.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6%,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68,355股公司股份已于2026年6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3,628,545股公司股份。最高成交价为6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449.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0 诺思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思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65.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2025 鉴于公司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2026年7月3日)起,股份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84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的0.20%。最高成交价为4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52,1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1 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及回购方式、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5 派林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派林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51,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1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5,975,113.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5 信立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立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下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3日、20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5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31.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365.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3、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a)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5 学大教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学大教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46.50元/股(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最高成交价为27.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392,7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5 海利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利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97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9元/股,成交金额为47,223,92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55 新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0.00元/股调整为9.8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375,1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5 中衡设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衡设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以上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衡设计关于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26年5月19日~2026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股份不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减持股份。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45 航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及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35,87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最低价格为57.15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6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677.0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0 稳健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稳健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7元/股(含)。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响应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604,26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98%,最高成交价为3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87元/股,成交金额为129,441,004.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0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2.1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0 毓恬冠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毓恬冠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0,3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20%,最高成交价为3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48,28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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