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21:21:5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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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姚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姚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1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进行2025年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调整为24.50元/股。具体内容详2026 6 3
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6,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001,69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张裕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张裕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

根据上述B股回购方案,公司将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0.674亿—1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11.49港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条件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因本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B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1.49港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20港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已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8日、2026年5月23日和2026
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二○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和《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B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4,8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49%,最高成交价格为8.43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18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358,105.05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海翔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翔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9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5.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810,89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小熊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小熊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65.00元/股调整为63.7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99,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39.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97,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东南网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南网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32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因此,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32元/股调整为9.3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4日生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9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5,522,494股)的比例为1.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695,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浩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浩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4月23日分别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号),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号)。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3%,最高成交价为3.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科伦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伦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经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因公司实施20253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方案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4.5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1日生效。根据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8,016股,约占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09%;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96,032股,约占方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1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成交最高价为29.702元/股,最低价为29.55元/股,成交金额为10,366,0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1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17:55 新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13.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44,776,569.4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华大基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大基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龙磁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磁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2026年10月13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1,805,2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5,2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139,000股的1.5027%,最高成交价为23.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87,994.5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1,1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979%,成交金额162,598,141.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低价为112.79元/股,成交最高价为245.54元/股,成交均价为136.64元/股。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35 优宁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宁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41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19,838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7,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41.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5,130.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瑞迈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迈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
13日、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7)、《回购报告书》(2026-03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35,684,35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方案以2026年5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8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56,1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2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46.13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063,704.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维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5,9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60,485.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卫宁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宁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佰奥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佰奥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65.00 /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42%,最高成交价格为59.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4.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7,9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回盛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回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6年7月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37.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7.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1
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4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最高成交价为2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29,475,8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博亚精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亚精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9,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该权益分派2026 6 10 2026 6 11 2025
方案以 年 月 日为股权登记日,于 年 月 日实施完毕。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75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88%,最高成交价为20.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18元/股,成交金额为16,665,2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博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5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07,6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为16.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3,776,250.93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实施回购的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科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9.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
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19.4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33元/
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18日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0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49,988,5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86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54,916,45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
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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