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00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106,994,1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泰恩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恩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4.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37元/股,最低价为17.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6,70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铭科精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铭科精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0.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385.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金洲管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洲管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1 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股至14,630,57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67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第一期和第二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97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的4.99%,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0,069,450.84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其中:公司第一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8月21日)累计回购15,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最高成交价为7.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3,142.84元。公司第二期(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回购10,855,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9%,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0,016,308.00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大博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90,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0,406,997.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方案的调整及变更。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1 币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止(即2027年3月29日),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公司自2025年9月3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56,622,000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879,656,466.6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2 前总股本2.97%,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7.54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4.31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 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9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8.68元/股。 2 因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发行225,877,669股新H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65,308,078股,故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稀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3日、2026 2 4 2026 3 3 2026 3 31 2026 4 1 202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5月7日、2026年5月29日及2026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A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创新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最高成交价为17.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635.15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2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仙琚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仙琚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4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2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开始实施首次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266%。最高成交价8.52元/股,最低成交价7.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529,9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千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4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26年0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比例为0.17%,最高成交价为7.5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8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284,2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东诚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诚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9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68,758.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光启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启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88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2026-045 号: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英派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派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2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8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7.86元/股(含)调整为47.7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4日、2026年4月11日、2026年6 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377,2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86,8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914,990.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东鹏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95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以及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最低成交价为4.3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23,30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 二、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正式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乙方(借款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乙方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90,000,000.00元(大写:玖仟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计算;分次提款的,自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计算。 3、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回购交易所需自筹资金不得少于回购交易金额的10%。自筹资金到位安排为:自筹资金与甲方贷款至少同比例到位并投入使用。 公司将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充分响应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并签署本回购借款合同,充分利用好较低利率的金融借贷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 本次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署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 【17:55 三力士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力士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02,116,324股的1.3191%,最高成交价4.49元/股,最低成交价3.19元/股,成交总金额47,706,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申通快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申通快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663.13万股,回购总金额为9,332.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平均成交价为14.07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4.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2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劲仔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劲仔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225,0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购买的最高价为10.07元/股、最低价为9.51元/股,成交总额为21,847,803.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奥瑞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瑞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2026-临031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6,462,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8,359,697.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1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盛路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路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 人民币普通股( 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8,5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即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52,7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1%,最高成交价为1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5,131,416.0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9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雷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ST能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能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9,082,045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3.60%,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890.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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