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55 和邦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邦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6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计划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76,630,7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正在推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88,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成交均价为3.01元/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 (一)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恒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551.73万股(含)且不超过689.65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数量根据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5元/股、最低价为10.76元/股,回购总额为人民币460,5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879,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22%,成交的最高价为14.5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7,984,817.57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公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公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2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故根据相关规则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1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2.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购买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8.1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3,410.7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92.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购买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8.1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3,410.7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南山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山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3,989.36万股(含)且不超过7,978.72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6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5月20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6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6元/股,最低价为3.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6,9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9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1元/股,最低价为3.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59,880.7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西藏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藏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7,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5-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6月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45.98元/股,最低价为42.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595,651.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柳药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4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7,998,365×0.68)÷397,211,355≈0.66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70-0.66)÷(1+0)=25.04元/股。 自2026年6月16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5.04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80.3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2%,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19.07 / 17.83 / 无变化,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63.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中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30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林洋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林洋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57.24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成交的最高价为6.5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922.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中望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望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92.1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92.19元/股(含)调整为91.84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9,646,246股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8.75元/股,最低价为48.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29,716.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5 航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持有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至 2024年 5月 22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2,7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日披露的《航宇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52,785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成交均价77.00元/股,成交金额15,400元(不含印花1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033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7%,成交均价75.09元/股,成交金额9,463,858.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1、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表中减持总金额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份成交金额与回购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6:25 九号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号公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923,241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0.13%,成交的最高价为38.70元/份,最低价为36.47元/份,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90,123.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嘉益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益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7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回购贷款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三只松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只松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2.34元/股调整为32.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27%,最高成交价为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946,4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海能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能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05,01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34%,最高成交价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6元/股,成交均价为9.4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749,298.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汇川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川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4.5元/股(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5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最高成交价为7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14,309.11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星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告编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4.1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0.01元/股、最低价为89.9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33.73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信捷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捷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92,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成交最高价为64.0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8.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839,08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技源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技源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0 豫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豫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6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99,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61676%,购买的最高价为4.46元/股、最低价为4.1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454,269.22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6,699,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43147%,购买的最高价为5.44元/股、最低价为4.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4,186,230.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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