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7:35 元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 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2026年3 月24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6月3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6 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为2,621,300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17.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995,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达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达刚控股: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 2026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 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5),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首次回购33,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1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4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37%,最高成交价为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3元/股,资金发生总额为20,429,631.9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丽尚国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尚国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27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回购均价4.2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07.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278,466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2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按照规定,下列期间不得减持已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是√否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中炬高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炬高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及《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购买的最高价为19.67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768.8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5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购买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999.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珀莱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珀莱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24,4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3.00元/股,最低价为57.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795,293.9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兴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1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及有关规定的约定,自2026年6月2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92,983股(含)至4,385,964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0.67%至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013,7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0.3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2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78,71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013,7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1.2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9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04,75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2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75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2元/股、最低价为22.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02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国泰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泰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及《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59,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88%,最高成交价为45.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574.7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盛和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和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7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12 2026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晨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晨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1、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购买的最高价为23.23元/股、最低价为19.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68.6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2026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购买的最高价为23.23元/股、最低价为19.9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68.6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天创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创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127)。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披露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190,000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 (一)本次出售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永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66、临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9,956,800 0.05%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58元/股、最低价为1.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5,537,67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35 共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共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2.5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3日至2027年6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8)。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调整后公司回购价格不超过22.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及截至2026年6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6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为820,000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0.10%,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2.1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19,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截至2026年6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兰剑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兰剑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20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56.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8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79,640股的比例为0.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40元/股,最低价为31.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5.4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上海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227,393股(含)且不超过20,454,786股(含)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美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美元3,927.32万元,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的《上海机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临2025-036)、《上海机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6月以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回购股份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23,146股B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原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4%,购买的最高价为1.430美元/股,最低价为1.349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34,758.28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444,563股B股,占公司原总股本的比例为1.5101%,购买的最高价为1.630美元/股,最低价为1.299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311,159.44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秦川物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秦川物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威迈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迈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1,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0元/股,最低价为27.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7.2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华大智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大智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77.2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7,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59元/股,最低价为47.0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1,045,539.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7,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59元/股,最低价为47.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45,539.8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广深铁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深铁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 日、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不 含交易费用)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3元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6月10日至2027年 6月9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6 月11日、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深 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0)、《广深铁路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 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广深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 月末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 立,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16:55 长久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久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6.10元/股,回购期限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8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5.33元/股、最低价为5.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2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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